(一)機房環境標準
1、GB51074-2008 《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》
該標準將機房分為A、B、C三級
A·級: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為A·級
1 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;
2 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。
B級: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為B級
1 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;
2 電子信息系統運行中斷將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。
C級:不屬于A·級和B級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為C級。
注: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位置選擇應遠離產生粉塵、油煙、有害氣體的場所,并對機房離停車場、鐵路、公路、飛機場、垃圾填埋場等地方的距離有明確規定。
2、GB51074-2008 《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》
該標準規定了機房的含塵濃度要求:
項目 | A·級主機房 | B級主機房 | C級機房 |
粒度 | ≥0.5 µm | ≥0.5 µm | 無規定 |
個數,粒/dm3 | <18 000 | <18 000 | 無規定 |
注:在靜態條件下測試,對粒徑≥ 0.5 µm 的塵粒計數,采用光散射粒子計數法。
3、TIA-942 2005 《數據中心電信基礎設施標準》
機房應有儲藏間或集散區域,供新設備拆包裝等操作,可顯著降低數據中心空氣中灰塵顆粒的數量;打印間需與機房分開,以防增色劑灰塵的危害。
(二)機房環境要求
部分廠家對設備環境的灰塵含量有明確要求,如H3C S9500設備的環境要求如下:
機械活性物質 | 單位 | 含量 |
灰塵粒子 (粒子直徑≥5μm) | 粒/m³ | ≤3×104 (3天內桌面無可見灰塵) |
注:機房選址:遠離灰塵源。如:礦山、水泥廠、火力發電廠、化工廠、垃圾場、停車場等。